第3章
书名:李琰李洵的小说晚荷不贪春阅读
作者:行藏
更新时间:2025-03-28
?”
我苦笑。
迟迟不立正妃,是他对姐姐的执念,与我无关。
我的住处连着下人房,也从不被允许踏进太子寝殿,算什么尊贵呢?
至于琰儿,曾经小小的糯米团子抱在怀里时,我的确将他视如己出。
琰儿有咳疾,我便翻烂医书,写了千百个方子,亲自试药,替他调理。
生生把自己逼成了一个医者。
可如今小团子长大,对我唯一的称呼是狄奴。
连听他叫一声姨母都是奢望。
......
这样的尊贵,这样的孩子,都没有留恋的必要了。
我垂眸。
衣裙上的满眼青绿,是我最不喜欢的颜色,也是姐姐最喜欢的颜色。
我跪在了李洵面前:“请殿下成全。”
李洵猛地挥袖,将沙鱼脍打翻在地。
我切了一个时辰,薄弱蝉翼的鱼脍,撒了一地。
鱼脍透出地砖的青黑色。
就像李洵此刻的脸色:“楚荷,你真该学学你娘,如何以色侍人。”
这话很耳熟。
嫁入东宫前夜,嫡母的鎏金护甲划过我眼角的朱砂:“你娘是以色侍人的狐媚子,你必定也不差。”
“乖乖待在东宫,只要你稳住太子,照料琰儿十年,我就放你们娘俩离开。”
嫡母和父亲明白,太子或许能看在嫡姐的情面上,荫庇楚家一时。
但君恩易断,必须把一茬一茬的年轻姑娘送进东宫。
才能稳住地位,牢牢握住权势。
而十年时间,足够嫡妹长成了。
她和嫡姐一母同胞,比我更像嫡姐。
见过她的人都说,她与先太子妃,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
再没有比她更完美的替代品了。
而我对楚家来说,终于没有价值了。
我和娘,也终于可以团聚了。
想到这儿,我不由地勾起了唇角。
却忘了李洵还在。
我的走神,惹怒了他,他拂袖离去,把我关在书房里思过。
可我知道,用不了多久,便会放我出去。
因为今日是初七。
冰室里还放着需要我饲养的尸体。
果然,半柱香后,一个面生的小公公来领我去冰室。
我割开手腕,熟练地将血滴入琉璃盏中。
小公公见到我腕上狰狞的疤痕,打了个哆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