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小说 女频言情 权力巅峰:重回商界当大亨吴尽欢冯继中结局+番外小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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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道

    男女主角分别是吴尽欢冯继中的女频言情小说《权力巅峰:重回商界当大亨吴尽欢冯继中结局+番外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六道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绰号黄毛的小混混名叫周学庆,他和孙凯一样,初中辍学的无业游民。“胖子,你找黄毛什么事?”坐在孙凯身边的一名青年转回头,不解地看着他。这名青年二十出头的样子,但在这群小混混当中,已经算是年纪比较大的了。他名叫高航,可能年龄比周围人要稍长一些的关系,与小混混们相比,他要成熟稳重许多,平时不太爱讲话,举止斯斯文文,看上去完全不像个小混混,更像是个大家闺秀,正因为这样,他也有了一个非常别致的绰号,格格。别看高航斯文,但头脑精明,满肚子的坏水,如果说郭正义是头狼的话,那他绝对是狼身边的那头狈,平时他也没少给郭正义出谋划策。吴尽欢看着高航,没有回答他的问题,再次问道:“黄毛在哪?”高航扬了扬眉毛。孙凯说吴尽欢变了,他还没往心里去,今日见到吴尽欢...

章节试读

绰号黄毛的小混混名叫周学庆,他和孙凯一样,初中辍学的无业游民。
“胖子,你找黄毛什么事?”坐在孙凯身边的一名青年转回头,不解地看着他。
这名青年二十出头的样子,但在这群小混混当中,已经算是年纪比较大的了。
他名叫高航,可能年龄比周围人要稍长一些的关系,与小混混们相比,他要成熟稳重许多,平时不太爱讲话,举止斯斯文文,看上去完全不像个小混混,更像是个大家闺秀,正因为这样,他也有了一个非常别致的绰号,格格。
别看高航斯文,但头脑精明,满肚子的坏水,如果说郭正义是头狼的话,那他绝对是狼身边的那头狈,平时他也没少给郭正义出谋划策。
吴尽欢看着高航,没有回答他的问题,再次问道:“黄毛在哪?”
高航扬了扬眉毛。
孙凯说吴尽欢变了,他还没往心里去,今日见到吴尽欢,倒是觉得,他确实变了很多。
整个人好像脱胎换骨了似的,以前的影子,一丝一毫也找不到了。
没等高航再说话,躺在烧烤店里端的周学庆坐了起来,打着哈欠,囫囵不清地说道:“谁在叫我?”
“我。”吴尽欢接话。
周学庆扭头一瞧,见叫自己的人竟是吴尽欢,他不由得怔了一下,接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,说道:“原来是胖子,你他妈的终于舍得来了......”
不等他说完,吴尽欢打断道:“是你做的吗?”
他一句话,把在场众人都说愣了。黄毛做什么了?
见周围的兄弟们纷纷向自己看过来,周学庆的表情有些尴尬,他故意装糊涂道:“什么是我做的?胖子,你说什么呢,我听不懂。”
“我再问你一次,是你做的不是。”
“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......”
“敢做不敢当吗?”吴尽欢嘴角勾起,面露嘲笑。
若是被旁人嘲笑,周学庆或许还能忍,但被吴尽欢这个废物嘲笑,他绝对忍不了。
他腾的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身,歪着脖子,大声说道:“你妈就是老子骑车撞的,怎么的?你能把老子怎么的?这就是给你个教训!”
在场众人听闻这话,终于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。
难怪口口声声要退出的吴尽欢今天会来找他们,原来是黄毛把他妈给撞了。
高航、孙凯等人纷纷皱了皱眉,周学庆如果直接去找吴尽欢算账,那倒也没什么,可是他骑车去撞吴尽欢的妈,这就有些过了。
啪!
高航叼起一根烟,点燃,目光落在周学庆脸上,慢条斯理地说道:“道歉。”
“道歉?格格,我凭什么道歉?胖子可口口声声说他退出了,现在他就是个外人,格格,你胳膊肘可不能往外拐,里外不分啊。”
高航的眉头皱得更深,他正要说话,吴尽欢缓缓口开说道:“她的腿伤了。”
周学庆梗着脖子叫嚣道:“那又怎样?老子没撞死你妈,就算你妈运气好!”
吴尽欢眨眨眼睛,噗嗤一声笑了,说道:“动我的人,就是踩我的底线。你伤了她的腿,我要你一只手,一条腿,不过分吧?”
他的语气很平淡,平淡得好像在问今天的大白菜多少钱一斤。
事实上,踩到吴尽欢的底线,他没要对方的命,的确是已经格外开恩了,如果他不是珍稀现在干净的身份,不想再染黑,他根本不会来这里说这些废话。
不过他的格外开恩听进在场众人的耳朵里,那就成了笑话。
周学庆和孙凯笑到肚子疼,即便一向老成的高航,也边摇头边笑出声来。
他对吴尽欢说道:“胖子,这次黄毛撞伤你妈,的确是黄毛做得不对,让他给你妈道个歉,再买些水果、补品,这事就算结了,成不?”
“我只要他一只手,一条腿。”吴尽欢笑吟吟地说道。
高航脸上的笑容僵住,目光深邃,眨也不眨地凝视着吴尽欢。
孙凯则是歪着脑袋,走到吴尽欢的面前,皮笑肉不笑地说道:“胖子,你他妈的也别给脸不要脸......”
他话还没说完,吴尽欢的巴掌已然抡了过去。
太快了,也太突然了,谁都没想到,向来胆小如鼠、懦弱又猥琐的吴尽欢会突然发难。
他这一巴掌,结结实实地打在孙凯的头侧,一瞬间,孙凯就觉得自己的左耳嗡的一声,接着什么都听不见了,不等他回神,吴尽欢下面又是一脚,狠狠蹬在他的胸口上。
孙凯闷哼一声,仰面摔倒在地。
吴尽欢走上前去,一拳砸了下去,啪,拳锋正砸在孙凯的面门上,顿时间,他口鼻蹿血。
“我靠......”
附近的一名小青年怒骂一声,直奔吴尽欢冲了过去。后者用脚尖向旁一勾,抓起一把椅子,片刻都未迟疑,直接抡了过去。
咔嚓!
椅子结结实实地砸在那名小混混的脑袋上,椅子撞了个支离破碎,小混混也应声倒地。
说时迟,那时快,吴尽欢一连打倒两人,只是瞬间的事。
在场的众人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,一个个目瞪口呆地看着吴尽欢,久久反应不过来。
这还是他们认识的那个吴尽欢吗?
吴尽欢拍了拍手中的木屑,边向周文庆那边走过去,边慢悠悠地说道:“这事和你们无关。我说了,我只要他的一只手和一条腿,但谁敢拦着我,我只能让他躺下,不信的话,尽管来试试。”
说话之间,他已经从高航的身边走了过去。
高航下意识地叫道:“胖子!”
他刚要起身,吴尽欢的手轻轻按在他的肩膀上。
他语气淡漠地说道:“你在这里还算是聪明的,识点趣,坐在这里别动,论头脑,你在行,论打架,十个你捆在一起也不行。”
吴尽欢的话好像有股魔力似的,让原本准备起身拦阻他的高航,坐在椅子上愣是没敢起来。
周围的小混混们,也随着吴尽欢的走近,不由自主地连连后退。
不是他们想退,而是身体在本能的规避危险的靠近。
以前的吴尽欢,可以随便他们怎么欺负,而现在的吴尽欢,他们感觉他更像是一头猛兽,可以撕碎一切的猛兽。
随着他的靠近,人们感觉好像有一股阴风迎面刮了过来,让他们从脚底板生出一股子寒气,直冲发梢。
他们不知道,其实那不是阴风,而是杀气,是双手沾过无数鲜血之人的身上,特有的杀气。
旁人的感觉尚且如此强烈,作为吴尽欢目标的周学庆,更是首当其冲。
他呆呆地看着一步步走向自己的吴尽欢,身子不受控制地哆嗦个不停,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这么怕他。
终于,他忍受不了这种难以用语言行动的压迫感,突然尖叫一声,甩开双腿,直奔烧烤店的大门奔跑过去。
吴尽欢想都没想,随意的一腿抡出,把身旁的一张椅子踢了过去,耳轮中就听噗通一声,周文庆连人带椅子,在地上摔滚成一团,椅子都被他压碎成好几块。
他趴在地上,哼哼呀呀地站不起来。
吴尽欢耸耸肩,不紧不慢地走上前去,路过一根椅子断腿时,随手操了起来。
他到了周学庆近前,站定,见他还奋力的想从地上爬起,他语气淡漠地说道:“以后,记得学聪明点,分辨清楚什么事情能做,什么事情不能做。”
说话之间,他把椅子腿举起,猛然向下一砸。
咔嚓!
周学庆发出啊的一声惨叫,小腿骨被硬生生的打折,连带着,吴尽欢手中的椅子腿都断成两截。
吴尽欢将手中的半截椅子腿扔掉,重新捡起一根,继续说道:“这次,我饶你一条命,如果再有下一次,”说着,他抡起椅子腿再次砸了下去。
咔嚓!又是一声脆响,周学庆的臂骨又被他硬生生的打折,不过这回他没有再发出惨叫,而是两眼向上一翻,直接晕死了过去。
吴尽欢扔掉椅子腿,看着趴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周学庆,一字一顿地说道:“我就要你全家的命。”
他的话,周学庆听不见了,但在场的众人可都听得清清楚楚。
那一刻,无论是坐在椅子上的高航,还是被打得口鼻蹿血的孙凯,以及围站在四周的小混混们,都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冷颤。
他们看向吴尽欢的眼神,简直像是在看一头怪物。

等回到家的时候,已经快到中午了。
一个人在家,五十平的小房子,不到半分钟就逛了个遍。
看罢之后,吴尽欢满脸的嫌弃。
以前的吴尽欢很懒,没有写日记的习惯,他想了解他以前的生活,只能从脑海中支离破碎的记忆中搜寻。
中午吃过饭后,吴尽欢开始心绪不宁,烦躁的在房中来回踱步。
刚开始还只是心情烦乱,渐渐的,身体越来越不舒服,那种感觉,就像是有成千上万只蚂蚁钻进自己的体内,啃咬着自己的骨头。
妈的!走来走去的吴尽欢猛然停下来,双手握成了拳头,在心里咒骂一声,是上瘾了!
吴尽欢才十八岁而已,家庭的条件又这么差,竟然还能染上瘾?
他现在真想仰天大笑三声,老天如此厚待自己,不仅给了自己重生的机会,还顺带着送给自己这么大的一份厚礼。
他走回到自己的房间,一间不到十平米的小屋子。
这时的他,鼻涕眼泪已经完全是不受控制的向外流淌,五脏六腑都在翻腾,好像有一只无形的大手,在抽他的筋,碎他的骨。
他走到墙壁前,面对着墙壁,用脑袋嘭嘭的锤墙。
前世,他也有戒过瘾,那时的感觉,好像在地狱里爬了一圈。
而这一世,他想好好的活着,当然要把瘾及时戒掉。
可与前世不同的是,前世有药物辅助戒毒,而这一世,他什么都没有,只能靠自身的意志力来戒毒。
就在他不断的撞墙,以外力的痛苦来减轻体内的痛苦时,电话铃声响起。
电话足足响了二十多秒,吴尽欢才从房间里出来,走到主卧,把电话接起。
“喂?”
“老肥,在家呢!”
吴尽欢怔住片刻,才弄明白,对方说的老肥是指自己。
他嗯了一声,便没了下文。
对方没有听出他声音的异样,语气中带着兴奋,说道:“老肥,快出来,星哥又来咱们活儿了!这次把货送到地方,咱俩每人能分到五支。”
正饱受折磨的吴尽欢,没心思去琢磨对方的话,他随口问道:“什么货?”
“你傻了?违禁品啊!”
违禁品?原来吴尽欢的毒瘾是打这来的!他总算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,还是学生的吴尽欢,竟然都深陷其中了。
唉!他暗叹口气,他想不明白吴尽欢的脑袋里都装着什么东西,怎么就偏偏干上了这一行。
“以后,这种事我不做了,也不要再打电话来找我。”
“啊?老肥,你说啥?”
“别再打电话找我。”
“喂,老肥,你疯了吧你,不做了,那你以后怎么办?”
“该怎么办就怎么办。”说完话,他已没耐心再说下去,狠狠将话筒摔在座机上。
他揉着自己疼痛欲裂的脑袋,用脑门在桌子上狠狠撞了两下,而后快步走到厨房,提起一把菜刀回到自己的房间,他把菜刀直接砍进床头柜上,然后躺在床上。
如此一来,只要他一转头,就能看到竖立在床头柜上的那把菜刀。
要想结束痛苦,很容易,只要拿起菜刀,在脖子上一抹即可。
可话说回来,你连死都不怕了,还怕这点痛苦,这点折磨吗?
这正是吴尽欢在给他自己做心理建设和心理暗示。
吴尽欢很清楚自己的求生欲望有多强,前世他当过娃娃兵,在面田战场上,在非粥战场上,他就是靠着这股子求生欲望活下来的。
他不确定靠自己的意志力能不能战胜毒瘾,但他可以确定,自己的求生欲望一定能战胜。
躺在床上左右翻滚的吴尽欢,几次都伸出手来,去抓立在床头柜上的那把菜刀,但每次手伸到一半,便又收了回去。
还是那句话,你连死都不怕,你还怕什么,世界上,还能有什么是比死亡更可怕的?
尤其是对死过一次的他而言,每次想到死亡的那一刻,他总会激灵灵地打个冷颤,混沌的头脑立刻变得清明起来。
活着!不管经受多大的痛苦,不管面临多深的绝境,咬着牙活下去,这便是人生在世最有意义的事。
不知过了多久,吴尽欢终于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。
浑浑噩噩中,门锁的转动声将他惊醒过来。
他睁开眼睛,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刚被水洗过似的,衣服都已被汗水浸透,连身下的被褥也变得潮乎乎的。
他缓缓坐起,浑身上下,每一处的关节都在酸疼,每一根筋都像打了好几个结似的。
“欢欢?欢欢?”玄关传来一道亲切的声音。
吴尽欢知道,是妈妈喻欢回来了。
感觉身体舒服了一些,不像刚发作时那么难受,他明白,今天算是熬过去了。当然,这也只是刚刚开始而已。
他从房间里走出来,倚靠着门框,歪着脑袋,默默看着正在换鞋的喻欢。
当喻欢换好鞋子,转回身一瞧,被突然站在那里的吴尽欢吓了一跳。
她故作气恼地说道:“在家怎么也不应一声?”
稍顿,她提了提手中的塑料袋,从中拿出一大块的酱猪肘子,笑道:“欢欢,快看看,妈给你买了什么,你最喜欢吃的猪肘子!”
看着酱猪肘子通红的猪皮和白花花的肥肉,吴尽欢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。
可能自小没有父亲的关系,他的母亲对他格外宠爱,宁可一天做两份工,也要让他每天都能吃上大鱼大肉。
吴尽欢之所以会这么肥胖,与他母亲的娇惯也是有直接关系的。
可真是亲妈啊!儿子都胖成这副奶奶样了,你还大鱼大肉的喂呢!
他摇摇头,语气坚定地说道:“我不吃这个。”
喻欢愣了一下,抬头看看他,忍不住噗嗤一声乐了出来,说道:“嘴上说不吃,快擦擦你的嘴角吧!”
吴尽欢下意识地抬手摸摸嘴角,好嘛,嘴边的口水都快流淌出来了。
此时他真有掩面泪奔的冲动,天地良心,这他妈的完全是这副身体的自然反应,和他真的没半点关系。
晚饭,吴尽欢只吃了几块瘦肉,喝了一碗粥,便不再多吃。
喻欢把装满猪肘肉的盘子推到他面前,说道:“欢欢,再多吃点!”
怕她啰嗦,吴尽欢说道:“我想在开学之前,打算减掉五十斤的体重。”
距离欢欢开学还有一个多月,这么短的时间,怎么可能一下子减掉五十斤?喻欢还想说话,吴尽欢已然穿好鞋子,快步走出家门。
这副身子究竟有多弱,他已有过体验,能减掉多少脂肪倒在其次,关键是先把这副身子骨练得精壮起来。
这里的小区面积不小,有二十多栋楼房,按照吴尽欢的计划,自己绕着小区跑三圈就好。
等他付之行动后,别说三圈,他连一圈的一半都没跑上,就已经累得汗流浃背,汗珠子顺着下巴直往下滴淌。
他抹了两把脸上的汗珠子,感觉自己实在是跑不动了,便用走的。总之,就算用走,这三圈他也得走下来。
当他走到小区后身一条小巷子的时候,迎面过来三名年纪与他相仿的少年。
看到他,那三名少年一窝蜂的跑了过来,为首的一位,短头发,高个子,看上去很精神。
他站在吴尽欢的面前,双手插进口袋里,歪着脑袋,挡住他去路。
他说道:“胖子,昨晚你干啥去了?你他妈也太不仗义了吧,要用到你的时候你他妈又跑路了?”

“是......是,星哥!”现在马原对吴尽欢是怕到了骨子里,听李红星这么说,他如释重负地连忙答应。
“行了,你安排一下,把受伤的兄弟都送医院。”
“好,可......可是......”
“还可是什么?”
“可......可是我这没钱啊......”马原的话音越来越小。
李红星翻了翻白眼,沉声道:“我转给你。”
用手机给马原转了一笔钱过去,李红星这才重新回到包房。叶阳看了他一眼,别有深意地说道:“我不会与有麻烦的人合作,红星,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吧?”
李红星满脸堆笑,忙说道:“阳哥,就是遇到点小麻烦,现在已经解决了,以后不会再有问题,更不会影响我们的合作。”
“那就好。我们合作了这么久,也算是老搭档了,别让我去另找旁人合作。”
“是、是、是,阳哥尽管放心,我这个人,大聪明没有,小聪明还是有一点的,知道一切应以大局为重的道理。”
叶阳呵呵轻笑两声,拿就酒杯,向李红星晃了晃,将杯中酒一饮而尽。
和叶阳喝完酒,李红星回家的时候,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。
他的家位于市中心的一座高档小区。
今晚他的酒没少喝,连走路都是摇摇晃晃的。
乘坐电梯回到自家门前,他拿着钥匙,开了许久就没能把门锁打开。他吐出口酒气,气急败坏地举起拳头咚咚的砸门,大声嚷嚷道:“我回来了!开门!快点开门!”
这种事,以前也经常发生,他的老婆总会第一时间把房门打开,接他进屋,而今晚,却迟迟没有人给他开门。
敲了好一会,听门内一点动静都没有,李红星气恼地咒骂一声,只好再次拿起钥匙,费了好半天的劲,总算把门锁打开了。
走进屋内,他回手把房门重重关上,发出嘭的一声巨响,以此来表达他的不满。
“你人呢?听不见我在敲门吗?”屋子里面没有点灯,黑咕隆咚的,他正要抬手开灯,突然,客厅里传来男人的说话声:“你说对了,她现在的确听不见你的敲门!”
这突如其来的声音,让李红星激灵灵打个冷颤。
他连忙把电灯的开关打开,随着吸顶灯被点亮,李红星定睛一瞧,只见吴尽欢正端坐在沙发上,而在他的旁边,还躺着一人,脑袋枕在他的大腿上。
这位不是旁人,正是他的老婆,曾卓妍。
此时她双眼紧闭,枕着吴尽欢的大腿,躺在沙发上,一动不动,显然,她不是睡死过去了,而是晕死过去了。
否则的话,她绝不会在他回家的时候,还能这么安静地躺在吴尽欢的腿上。
他做梦也想不到,吴尽欢竟然会出现在自己家里。
他是怎么进来的,又是怎么把曾卓妍制服的,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。
一股浓烈的恐惧感由他内心深处生出,让他不寒而栗,后脊梁骨都嗖嗖冒凉风。
他抑制不住紧张又惊恐的心情,结结巴巴地问道:“你......你把她怎么了?”
吴尽欢扬了扬眉毛,缓缓低下头,抬起手来,像抚摸一只小宠物似的轻轻抚摸曾卓妍棕色的长发,脸上带着温柔又暖暖的微笑,柔声说道:“放心,你的老婆没事,我只是让她睡得深沉一些。”
说话之间,他的另只手伸向茶几,抓起一把半尺多长的水果刀。
水果刀铮亮,在灯光的映射下,闪现出刺眼的寒光。
他把水果刀拿到曾卓妍的头上把玩。抛起,接住,再抛起,再接住。
随着他的动作,李红星的心也跟着一上一下,眼睛都瞪得如铜铃一般,生怕吴尽欢哪下没接住刀子,插在他老婆的头上。
“当然,她现在没事,不代表接下来也没事,她究竟是有事还是没事,得看星哥你啊!”
吴尽欢看都没看不断被他抛起接住的水果刀,蒙着一层雾纱的双眸,始终都是含笑地看着李红星。
“吴尽欢,你......”
吴尽欢的动作突然停止,他拿着水果刀,慢慢挑起曾卓妍的一缕长发,笑呵呵地问道:“星哥,我们之间的事,了了,以后,谁也不欠谁的,谁也别找谁的麻烦,哪怕是见了面,也装作不认识,你觉得行不?”
看着水果刀的锋芒在自己老婆的头上慢慢的来回划动,李红星的心都揪成了一团。
他紧紧握着双拳,看着吴尽欢良久,终于重重地点下头,说道:“好,我就听你的,从此以后,我们之间再无瓜葛。”
原本他就觉得吴尽欢现在变得太邪门,难以掌控,想与他做个了断,现在吴尽欢主动找上门来,他正好借坡下驴,遂了他的心愿。
“星哥是场面人,应该会说话算话的,当然,就算说话不算话,那也没什么,我总会有办法让你付出高昂的代价。”
吴尽欢放下水果刀,轻轻抬起曾卓妍的头,放到沙发上,他顺势站起身形,黝黑的眸子笑看着李红星,问道:“星哥,我帮你把嫂子抱回房里?”
“不用。”李红星怒视着吴尽欢,从牙缝里挤出一句。他不知道吴尽欢在自己家里呆了多久,如果不是他的年龄太小,他恐怕真要怀疑他对自己老婆做了什么事。
听闻他的话,吴尽欢无所谓地耸耸肩,他是出于好心,人家不愿意领情,他也没办法。
他旁若无人地走到李红星面前,站定,含笑说道:“看起来,星哥似乎也不太欢迎我,那么,我就先告辞了。”
“等一下。”李红星叫住他,他对上吴尽欢的眼睛,心里打了个突,下意识地垂下眼帘,脸色难看地问道:“你,你是怎么进来的?”
吴尽欢勾了勾嘴角,转头瞥了他一眼,说道:“我说,我起码有几十种进来的方法,你信吗?”
旁人这么说,李红星恐怕会忍不住仰面大笑三声,但吴尽欢这么说,他的直觉告诉他,他没有说谎,他真的能找到几十种不同的方法进到自己家里。
太可怕了!吴尽欢带给人的恐惧,是深入骨髓、烙印在心头的那一种,仿佛噩梦一般,挥之不去。
他这辈子见过很多人,和各种各样身份的人打过交道,但像吴尽欢这么可怕、带给他如此强烈不安恐惧感的人,还绝无仅有。
等吴尽欢走到玄关的时候,李红星猛然转回身,再次叫住他。
“你,真的是吴尽欢吗?”这是他最困惑的问题。
“有假包换。”吴尽欢转回头,对他露出符合他年龄的灿烂的笑容。
“你......你不打算为郭正义报仇?”这是他最担心的问题。
“郭正义的死活,又与我何干?”吴尽欢不解地看着他。
“......”李红星一时间竟然无言以对。但令他感到庆幸和长松口气的是,听吴尽欢的话,他没打算帮郭正义报仇,也没打算和自己为敌。这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。
吴尽欢走了,而李红星却瘫坐到了地上,直到这时他才感觉到冷,原来背后的内衣不知在何时已然被汗水浸透了。
吴尽欢哼着二人转的小调,走出楼门,刚到外面,躲在角落里的孙凯和高航便快步跑了过来。二人异口同声道:“欢哥,刚才我看到李红星回家了。”
现在,不仅高航叫吴尽欢‘欢哥’,连孙凯也跟着这么叫了。
孙凯是个简单又直接的人,他这条命是吴尽欢救下的,他已经打定了主意,以后自己就跟着吴尽欢了,不管他愿不愿意,接不接受,总之,他就是跟定他了。
“我等的就是李红星回家,他不回来,我又和谁去谈事?”吴尽欢淡笑着说道。
“欢哥和他谈妥了?”
“嗯,从今以后,再无瓜葛。”
厉害!
孙凯和高航对视一眼,不约而同的在心里暗赞一声。
李红星是什么样的人,他俩再清楚不够,他就是属疯狗的,无论是谁,只要被他给盯上了,想甩都甩不掉,但就是这样的李红星,把义哥都废掉的李红星,竟然被吴尽欢两三下就给解决了。
现在,连孙凯都打心眼里佩服他。
“欢哥,你以后有什么打算?”孙凯正色问道。
未等吴尽欢接话,孙凯又道:“不管欢哥以后有什么打算,我都跟定你了!”
他话音刚落,高航也跟着说道:“我也是!”
高航打架不行,但头脑可是一等一的,很有识人的眼光。在他看来,现在的吴尽欢,绝对是个能成大事的人。
看看高航,再瞧瞧孙凯,吴尽欢忍不住揉了揉额头,刚解决了李红星这个麻烦,可新的麻烦又来了,这两人显然是王八吃秤砣,铁了心的赖住自己了。
“没什么打算,唯一的打算,就是赚钱。”
孙凯眼睛一亮,喜笑颜开道:“以欢哥的这身本事,想赚钱还不容易?只要欢哥带着我们打垮了李红星,以后李红星的地盘就都是我们的了,光吃保护费都能吃得饱饱的!”
“我不想混黑道,不想终日过打打杀杀的日子。”前世,他已经杀过太多的人,从里到外,黑得彻底,不知被全世界多少个国家通缉,连洗白的机会都没有,这一世,他不想再重蹈覆辙。
孙凯闻言,大失所望,除了打架火拼,他这辈子也不会别的事了。
高航倒是能感觉得到吴尽欢对混黑道的排斥,他眼珠转了转,说道:“欢哥,要是想赚大钱,我倒是知道条门路。”
“哦?说说看。”吴尽欢来了兴趣,看向高航。
高航说道:“去Y市边境做易货生意。”
“易货?”
“在Y市,很多人和他们私下里做易货生意。虽然是不被允许的,实际上,也没人去管。”
孙凯疑问道:“他们能买的起我们的东西?”
“没钱,但他们手里有货,是我们买他们的。”
“那地方穷得叮当响,他们手里有什么?”
“那可多了,像木材、高丽参、水晶、玉石、玛瑙,都是很值钱的。”
孙凯抓了抓头发,嘀咕道:“和他们人做生意,我们手里也得有本钱啊!”义哥不在了,地盘也被李红星那帮人抢的差不多了,现在他们穷的兜里比脸都干净。
高航说道:“不用拿本钱。”
孙凯瞪大眼睛,惊讶道:“黑吃黑啊?”
“黑你个头!”高航对吴尽欢道:“欢哥,边境那边,很多生意人都不愿意亲自和那边的人人交易,宁愿出钱找人代替他们去做交易,而且给的钱不少,出一万两万的有,出三万五万的也有。”
孙凯看眼吴尽欢,见他若有所思的没接话,他问高航道:“他们为什么不自己去做交易?”
“边境那边,做易货生意的大多都是国外雇佣兵,那些雇佣兵驻扎在边境,说不上哪天就调走了,在他们调走之前,有些人便想着大捞一笔。”
“我靠!格格,你说的这个易货生意,等于是拿命去拼啊!”
高航耸耸肩,说道:“大多数的国外雇佣兵还是讲信誉的,也挺可靠,但遇到个别起了贼心的,也只能怪自己倒霉了。不然的话,你以为那些老板脑子进水了,肯出一两万、三五万的找人代他们去易货?”
孙凯琢磨了一会,摇头说道:“我怎么觉得和国外的雇佣兵打交道,比在道上混还危险啊?”
在道上混,最起码双方还是公平的,你拿板砖,我也拿板砖,你用片刀,我也用片刀,可雇佣兵不一样,人家手里有枪啊,真起了歹念,连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。
高航没有理孙凯,看向吴尽欢,问道:“欢哥,你看这事?”
一直静静聆听的吴尽欢,终于开口说道:“我看这个易货生意倒是可以去试试。”
每次交易,都能有小几万的收入,虽然算不上大钱,但比普通人的收入要高得多。
当然了,高收入伴随而来的也是高风险。听吴尽欢同意做易货生意,孙凯瞪大眼睛,问道:“欢哥打算什么时候去?”
“越快越好。”
另一边的刘智敬小心翼翼地问道:“欢哥,我能不能跟你们一起去?”
吴尽欢眼中突然射出骇人的精光,一字一顿地说道:“和国外雇佣兵做生意,如同和阎王打交道,弄不好就会一命呜呼,你,真的不怕死,真的想和我们一起去吗?”
在边境做易货生意,他确实需要人手,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要的,别的都在其次,最主要得胆子够大。
刘智敬深吸口气,向吴尽欢重重地点下头,语气坚定地说道:“欢哥,我不怕,脑袋掉了,大不了就碗大个疤瘌,没什么大不了的!”
“连死都不怕?”
“与其浑浑噩噩、窝窝囊囊的活着,还不如拼一下!”
郭正义手下的这些小混混,要么是父母双亡的,要么是父母离异没人管没人问,早早的辍学出来混社会了,他们也都明白,如果光靠他们自己,这辈子都别想出人头地,至于跟着吴尽欢能不能出人头地,谁都不敢保证,但至少能有那么一点希望。
吴尽欢注视刘智敬许久,见他没有丝毫的胆怯和犹豫,他目光渐渐柔和下来,笑道:“好,算你一个!”
这次跟着吴尽欢一同到Y市的,除了高航、孙凯、刘智敬三人外,还有五、六个小混混。
他们都抱着和刘智敬同样的想法,与其混吃等死的过完这辈子,不如跟着吴尽欢出去闯一闯。

潮湿的腐臭气息阵阵袭来,将杰森从昏迷中唤醒。
他的眼皮微微颤动,猛然睁开!
"我......竟然还没死?"
他清楚地记得数天前,自己接下了刺杀华夏昊天金控大小姐的任务,却不知那竟是个圈套。不仅没能伤到目标,反而误伤了洪门谢老大的女友。
随后,他的信息被人泄露,洪门的人追踪而至。
他一人独战洪门精锐数十人,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逃到码头。就在他登上快艇,以为终于脱险时,爆炸的火光吞噬了一切......洪门的人早已洞悉一切,在快艇上装好了炸弹。
再睁眼,已是这般光景。
抬起头左右看了看,肮脏的小巷子旁一个广告牌仿佛镜子一样,把他的身形映射在上面。
只看了一眼,杰森的眼帘立刻又垂落下来,而后他抬手用力揉了揉自己的双眼。
那是一个少年人的身形......
身上穿着运动装,松松垮垮的......
脑袋是圆的,身子也是圆的,冷眼看上去,好像一只大球上面安装了一只小球。
由于脸上的肥肉太多,连五官都被挤得看不真切,一张又大又圆的白脸上,还长满了一颗颗红点状的粉刺。
自己,这是重生了?
猛然间,他的脑袋里仿佛有一颗炸弹突然炸开了似的,一段段的画面在他脑中浮现出来,信息量之大,让他忍不住蹲下身形,双手抱住脑袋。
这些闪现出来的画面,与他完全无关,确切的说,是一个陌生少年人的短暂记忆。
少年的名字叫吴尽欢,华夏F市人,今年十八岁,就读于F市的职高。
吴尽欢的父亲吴明,是一名军人,在他很小的时候,就因公殉职了,可以说他对父亲的记忆很少,在他的记忆里,大多都是他的母亲。
虽说有一位烈士的父亲,但吴尽欢并没有继承他父亲的优点,初中的时候就开始不愿意上学,三天打鱼两天晒网,逃课成了常态。
托关系好不容易才上了一所职高,之后愈加变本加厉,常常两三天不去学校,终日和校外的小混混鬼混。
这次他之所以昏倒在小胡同里,是昨晚参与两拨小混混的斗殴,结果挨了一记闷棍,被人给直接打晕了。
可笑的是,他在小胡同里由足足昏迷了一个晚上,直至天亮,他的那些所谓的哥们、兄弟们,竟然无一人来找他,更无人把受伤的他送到医院。
结果再睁开眼睛的时候,吴尽欢已经不再是吴尽欢,而变成了他。
"借尸还魂?现在的我,叫吴尽欢......"
杰森这一生,经历过无数次的大风大浪,也经历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事,但睁眼醒过来,发现自己突然变成另外一个人,这种稀奇事,他还真没经历过,见所为见,闻所未闻,同时也令他毛骨悚然。
他低下头,看了看自己的身材,嫌弃地撇了撇嘴。
这一身的肥肉,让他感觉自己好像穿了一套上百斤重的铠甲,即便是站着,都有胸闷透不过气的感觉。
这样的身体,他一天也忍受不了,必须得把这身肥肉卸掉。
他常年在国外,行走在生死边缘,早已让他练就了无论遇到什么事,都能保持冷静的本事。
虽说借尸还魂这种事很诡异,诡异到匪夷所思,但既然真真切切发生在自己的身上,他也没有太排斥,只是搞不明白这等诡异之事怎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。
但无论事情发展到哪一步,都不会比死亡更差了。
作为已经死过一次的人,只要能活着,只要还能喘气,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。
如果死亡的结局,是新的开始,那么自己的死亡,倒真的是赚到了。
突然之间,他有种想仰天长笑的冲动,洪门的人再怎么神通广大,再怎么手眼通天,也不可能算到,自己死后,竟然会重生在一个少年人身上。
他抬手再次摸摸后脑勺,还有些未干的血迹,若是以前,他不会在乎,但这副身体太弱了,如果不去处理,他担心自己会流血致死。
吴尽欢把身上的口袋翻了一遍,最后只找出两枚一元和一枚五角的硬币。
即便对目前华夏的情况也不是很了解,但他也不会蠢到认为这两块五毛钱够他去医院包扎伤口的。
还是先回家,自己处理一下吧。
这里距离吴尽欢的家不算近,但也不远,凭着脑中残留的记忆,步行半个钟头,他走到一片住宅区。
这片住宅区里的楼房已经有些年头了,许多楼房的墙皮都已脱落,看上去灰突突的。
地面凹凸不平,有不少的水洼,因为天气炎热,地上还有积水的关系,空气中散发着难闻的气味。
吴尽欢暗暗叹口气,早已经过惯了贵族般生活的他,现在竟然要住在这样的地方,还真有些不太适应。
他做过娃娃兵,做过佣兵,做过职业杀手,他的积蓄很多,随便取出一点,都足够他舒舒服服过完下半辈子的。
不过现在,他一分钱也拿不出来,不用去调查他也能判断得出来,他名下的那些银行账号早已被监控了,只要稍微动一动,他的仇家就能追踪而至,找上门来。
对于现在的他而言,连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。
想到仇家......那位洪门的谢文东老大,恐怕自己再也不会遇上了吧?

吴尽欢扭头,环视在场的众人一眼,最后,他的目光落在高航身上,说道:“我妈被撞伤了。”
“啊......”那么精明的高航,此时他的脑子都是麻木的,没太明白他这话的意思。
“我妈被撞伤了,这医疗费、误工费、营养费、精神损失费又该怎么算?”
高航愣了愣,而后站了起来,双手插进裤兜里,翻了半天,掏出两把零钱。
放到桌子上时,钢镚都噼里啪啦的直响,他低声说道:“我就这么多。”
吴尽欢走上前去,低头看了看,问道:“最大面值,十块?”
高航眨眨眼睛,向四周众人挥挥手,说道:“大家都过来凑一凑。”
小混混们纷纷围拢过来,就连孙凯,也一边擦着脸上的血迹,一边走了过去。
众人把身上的口袋都翻遍了,很快,桌子上铺了一层皱皱巴巴的零散钞票。
吴尽欢的眼珠咕噜噜地乱转,目光在桌面上扫来扫去,看了几圈,他连一张百元的大钞都没看到。
他深吸口气,低声嘟囔一句:“妈的一群穷鬼啊!”
说完,他懒得再多看一眼,转身向外走去。
“你......你不要了?”高航有些结巴地问道。
“就这么点钱,你们自己留着吧,拿去给黄毛治伤,骨头接的好,以后或许还不会留下残疾。”吴尽欢迈步向外走去。
眼瞅着他要走出店门,高航仿佛想起什么,快步追上他,一把将房门按住。
吴尽欢扭头看着他,笑问道:“格格,几个意思啊?”
近距离看着吴尽欢那对仿佛蒙上一层迷雾的眼眸,高航忍不住又打了个冷颤。
他清了清喉咙,说道:“上次火拼,义哥的两条手筋都被砍断了,现在几乎成了废人。”
“又不是我砍断的,这事和我说得着吗?”
“以后,义哥也不太可能出来混了。义哥不在,我们这些兄弟们可就要散了。”
“关我屁事。”
“胖子,我叫你一声欢哥,以后,你做我们的老大,带着我们混吧!”高航郑重其事地说道。
听闻他的话,在场的小混混们第一反应是不满,胖子有什么资格做他们的老大?
可转念一想刚才发生的事,人们心中的不满又立刻烟消云散了。
就胖子刚才的表现,简直比义哥还能打,如果以后由胖子来做老大,或许己方真能压过李红星一头。
吴尽欢则是乐了,抬起胖嘟嘟的手掌,慢慢贴在高航的脸上,他手臂猛然向外一推,高航忍不住噔噔噔的倒退出好几步。
他拉开房门,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,同时说道:“我没兴趣。”
别说叫我声哥,就算叫我声爷,我也不干。
这辈子,他不想再染黑,对这些小混混,他躲还来不及呢,要他做他们的老大,简直是笑话。
退一步讲,就算他迫不得已,真要混黑道,也不会收这些毛头小子做手下。
他们什么都不会,什么都不懂,要想把他们培养起来,他得耗费大量的精力,耗时几年的时间才有可能做得到,远不如收服现成的高手来得省心、省力又省时。
“你要让我来啊,谁他妈不愿意来啊,哪个王八犊子不愿意来啊......啊......”
吴尽欢唱着二人转,晃着圆滚滚的身子,悠哉的回家了。
高航还想追上去,孙凯抢先一步拉住他的胳膊。
回头看了他一眼,高航急道:“二驴子,你拉我干什么?”
孙凯脸色阴沉地说道:“格格,你什么意思啊?真要让胖子做我们的老大?”
高航正视孙凯,反问道:“你觉得他不配吗?”
当然不配!这话刚到嘴边,又被他咽回到肚子里。
以前的吴尽欢,别说不配做他们的老大,连做他们的跟班都不配。
而现在的吴尽欢,他已经看不透了。
己方明明有十多号人,刚才竟然被吴尽欢一个人给震慑住了,眼睁睁看着他打折了黄毛的一只胳膊一条腿,无一人敢上前拦阻。
当时吴尽欢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,让他有种感觉,无论是谁,只要敢去拦阻他,都会被他撕个粉身碎骨。
沉默好一会,他低声嘟囔道:“自从上次火拼之后,胖子就好像换了个人似的,格格,你发没发现,胖子比以前瘦了好多。”
高航弄不明白吴尽欢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,他也不想弄明白,总之,现在的吴尽欢是最适合接替义哥,做他们老大的人选。
他幽幽说道:“只要他肯回来,做我们的老大,我们打败李红星,为义哥报仇,也不是没有可能。”
“可是看胖子的态度你也看到了,他明显是想和我们划清界限,有多远躲多远......”
是啊,这倒是个难办的事。
“好了,先不说这些了,我们赶快送黄毛去医院。”
“胖子下手也太黑了!”
“说起来,这事也怪不到胖子头上,纯粹是黄毛自找的。”
出了这样的事,吴尽欢没有单独找黄毛报仇,而是找上他们所有人,当着他们的面,硬是打断了黄毛的一只胳膊一条腿,看似鲁莽又冒险的行径,实际上,却是简单粗暴,行之有效。
打这以后,他们这些人,恐怕也没有谁再敢去找胖子的麻烦了。
看来,胖子的变化,不仅仅是身手的变化,连头脑和手腕都变得高深莫测。
这次到烧烤店找黄毛,算是吴尽欢重生以来,独自走得最远的一次。
趁着这次机会,他也顺便在学校的四周逛了逛。
学校的附近,有座公园,面积不小,四周没有大型的车道,空气很好,在花园里逛了一圈,吴尽欢很满意,以后,自己不用再绕着小区跑步了,可以来这里锻炼。
他边闲逛,边回家,等到家时,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。
平常这个时候,喻欢早已睡下。
吴尽欢进门时,也是轻手轻脚。
不过他刚把房门关上,主卧的灯就亮了,里面传来喻欢的问话声:“欢欢,你回来了?”
听喻欢还没睡,吴尽欢也不用放轻动作了,快速地换上拖鞋,问道:“怎么还没睡?”
“等你回来呢。”
吴尽欢差点笑了,说道:“我要是一宿不回来,你是不是也一宿不睡啊?”
听喻欢没有接话,吴尽欢也意识到自己的话冲了点。他说道:“快睡吧,你明早不是还要上班吗?”
“嗯,欢欢,你也早点睡。”
翌日早上,吴尽欢穿着运动装,去往十一中附近的那座公园。
清晨,天刚蒙蒙亮,公园里锻炼的人还不多。
他绕着公园的外围跑了一圈,头上已经见了汗,跑了两圈,人已是气喘吁吁,等跑到第三圈的时候,他就只能用走的了。
现在的体能,还远远无法达到让他满意的程度,但与刚刚重生时相比,已经好了太多太多。
公园里有许多的健身器材。
吴尽欢挨个试了试,感觉都不错。
现在他没钱去健身房,也没钱买健身器材,这里倒是为他提供了不少便利。
等到天色大亮,吴尽欢业已出了一身的透汗,他准备打道回府,正往外走时,发现路边的树林中有人在打拳。
他好奇地走了过去。
打拳的人是位六十多岁的老者,正绕着一颗粗粗的老树打桩。虽说树干上缠了好厚一层的麻绳,但老者的每一掌拍在树干上,都能发出嘭嘭的响声。
吴尽欢看不出来老者打的是什么拳,感觉上有点像太极。
驻足瞅了一会,他嗤笑出声,说了一句:“没用。”
他转身要走,打桩的老者突然停了下来,看向正要转身离开的吴尽欢,问道:“小伙子,你刚才说什么?”
吴尽欢把转到一半的身形又正了过来,扬了扬下巴,说道:“没用。”
老者打量吴尽欢一番,问道:“你说的没用是?”
“你这种拳,可以用来表演,可以用来拍功夫片,充其量能强身健体,但真到了实战中,没什么大用。”
老者闻言笑了,摇头说道:“年纪轻轻就满口大话,对于你不了解的事,还是不要妄下结论的好。”
吴尽欢耸耸肩,不再与老者继续争辩,随口说道:“你慢慢练吧,以你的年岁,也很适合练这种花架子。”
说完,他又要走,老者突然开口问道:“听起来,小伙子似乎也练过功夫?”
“没练过,只会些格斗术而已。”
“你认为你的格斗术能胜过我的功夫?”
吴尽欢撇了撇嘴角,意思不言而喻。
“既然这样,我们来比试比试如何?”
吴尽欢咳了一声,上下瞅了瞅老者,说道:“还是算了吧,你一把年纪,我要是伤了你,可没钱给你治病。”
“如果你真能伤了我,我非但不让你给我治病,我反而还给你钱。”老者笑呵呵地说道。
“逗我呢?”
“真的。”
“给多少?”
“你要多少给多少。”
嗬!好大的口气啊!吴尽欢扬起眉毛,老神在在地说道:“两百五十万英镑。”
老者怔了一下,晃着脑袋笑道:“那我没有。”
“看来,说大话可不是年轻人的专利,老先生也会说大话。”
想不到这个看起来胖乎乎的少年反应如此敏捷,心思如此刁钻,会用自己的话反过来将自己一军。
他老脸一红,正色说道:“两百五十万的英镑我是没有,但百八十万的人民币我还是有的。”
吴尽欢心思一动,百八十万的人民币,这对现在的他话而言,也不是个小数目,至少可以买个新房子,改善一下居住的条件。
“也行吧,百八十万就百八十万。”
听他的口气,好像打赢老者,也就抬抬手、踢踢腿的事。
也不知道老者是被气笑的,还是被逗笑的。他双腿分开,腰身下沉,双臂如杨柳,摆出个起手势。“年轻人,刚才我忘记说了,我练得是八卦掌。”
“都一样。”吴尽欢满不在乎地回了一句。
见老者已经准备妥当,他不紧不慢地拉了拉衣袖,等他把两只衣袖都拉起来后,突然侧身横冲,直奔老者撞了过去,借助惯性,顺势一记侧踢蹬了出去。
老者以双臂硬接他的侧踢。
嘭的一声,老者倒退了一步。
他有些惊讶地看着吴尽欢,说道:“年轻人,力气不错!”
“还差得远呢!”说话之间,吴尽欢已一拳直击老者的面门。
他现在身提素质,和重生之前向比,的确是还差得远呢,若是在重生之前,以他侧踢的力道,都能把人直接蹬飞出去。